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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4人被信阳一地警方抓获

    2024-03-23 10:36:36

    来源:淮滨公安   作者:老家在信阳

    阅读:1602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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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否接到过类似的推销电话?

    大部分时候可能还没有意识到

    “天上掉馅饼”的背后

    你的个人信息

    已在不知不觉中被窃取、贩卖
    甚至可能被不法分子用于
    违法活动

    日前
    我市淮滨警方
    成功破获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
    扣押涉案手机12部、电脑4台





    案情回顾

    近日,淮滨县公安局麻里派出所民警在走访中获悉:某超市有人以扫码就送小礼品为由使用他人手机,从中盗取信息。

    经侦查研判,民警很快就曹某、杜某二人成功抓获。经进一步调查发现,曹、杜二人利用盗取的手机信息,卖给上家使用并获取利益,民警最终锁定该案上线嫌疑人身份及住址。

    3月19日,民警远赴山东,在一出租屋内将涉嫌侵犯公民信息罪的嫌疑人冯某超、冯某伟抓获,当场扣押作案手机12部、电脑主机3台、笔记本电脑1台。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广大群众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如有发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线索,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4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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