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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2019-10-31     来源:     浏览:1815

    婚前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买房,房子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如果婚后加名,属于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的赠与,即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此外,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是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某一方自愿对另一方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即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

     

    二、婚前房产婚后如何加名字?

     

    没有贷款、抵押或者是已结清贷款的房子可以随时加名字。

    但是有贷款的房子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需把贷款结清后才能加名。

     

    如何办理及所需资料

    夫妻双方只需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携带如下所需资料办理即可,不需要缴税!

     

    所需资料:

    产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缴费:夫妻变名登记80元/件,加名登记90元/件。

     注:(1)房屋为婚前取得、离婚后再婚前取得、丧偶后再婚前取得等所需材料不尽相同。

    (2)非住宅缴费:夫妻变名登记550元/件;夫妻加名登记560元/件

     

     

     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物权法》、息县信息网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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