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莱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9月份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服务对象,提供精准化就业服务,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

搭建供求对接平台。

对有求职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积极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结合开展的招商引资项目用工“一对一”专项服务活动,根据项目用工需求,筛选符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用工信息,面向高校毕业生进行定向发送。市、区人力资源市场每周固定举办用工招聘活动,为用人单位和求职高校毕业生搭建交流洽谈桥梁。同时,利用微信、手机APP等网络信息服务的新模式,组织小型化、专业化、网络化招聘活动,为求职毕业生提供精准的就业服务。

引导高校毕业生创业。

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促进其自主创业。全面落实创业“两补”政策,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满12个月的创业者,给予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新注册且正常经营满12个月的个体工商户,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创业人员吸纳就业的,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强化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创业资金不足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最高额度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全额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提供最高额度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50%的贴息。充分发挥莱芜创业大学和创业培训定点机构作用,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实训,提升高校毕业生创业能力和市场经营能力。规范全市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建设,为创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经营场地和相关政策扶持。利用市、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创业服务组织,为创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实训)、政策咨询、创业方案设计、创业风险评估、创业场地、开业指导、融资、法律以及企业生产经营跟踪等“打包式”集中帮扶服务,促进成功创业。

提升职业技能水平。

指导定点培训机构根据经济转调发展需求和市场供求,面向具有培训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促进技能培训与用人需求的无缝对接。同时,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监管,利用在培训现场安装的具有人脸识别、身份证识别、指纹识别等技术手段的就业创业培训实时监控系统,对学员报到、培训现场、结业考试等多个环节进行监控,促进培训质量的提升。

强化困难大学生就业帮扶。

针对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农村贫困户、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毕业生和长期失业毕业生,重点开展就业帮扶工作,根据他们的基本情况和就业需求,制定个性化求职就业方案,提供针对性指导和服务,帮助其顺利实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