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启用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在以下地点启用违反信号灯指示通行(1625),违反禁止标线指示(1117),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1373),未按规定车道通行(6095),驾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1362),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1120A),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1371)违法行为抓拍:
上述交通违法行为抓拍设备将于2024年2月11日正式启用,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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